小番啵啵

CP@11111333
是好女人和坏女人💙🖤

(嘉金瑞)魔王大人和他的小娇妻(下)

草,当时我就一个泪淹珠穆朗玛

流萤:

这篇终于写完了……


要不是小番要看我就鸽了……


是快乐三劈结局,感谢投三劈的小姐姐


带小朋友 @PGSTARS4朵蜜番


嘉德罗斯眯起了眼,常年的厮杀让他对这种东西敏感又厌恶,他微微弓起了背,面前的精灵眼里深藏不露的东西他再熟悉不过——杀意。


精灵疾风似的,闪电似的精准向恶魔劈去,烈斩劈开空气,带动强大堪称恐怖的气流,在留下碧绿的残影后,削铁如泥的刀锋直指嘉德罗斯。而处在风暴中心的恶魔猛地将金推远,他掌中空空如也,当然他也不需要武器,在无数的生死之战中淬炼出的肉体就是他最好的铠甲和利刃,当然这个笨蛋矮人说要给他打造的武器另当别论。他随手将背上体积骇人的包袱丢到人仰马翻的金附近,大约也就丢了几十米远:“金,跑远些,这人恐怕是针对我来的猎魔人。”


他漫不经心的吹了个口哨,这种杂碎他并不放在眼里,他的命可不是谁都要的起的,而眼前这个自然的宠儿,小白脸一样的精灵,作为打扰了他和金久别重逢的代价——他要把这个精灵撕碎。


而现在,精灵握着巨剑,他紫色的,神秘又迷人的眸子里是彻骨的寒意,他刚才那一招留了手,他应该将金揽进怀里,然后切开那个恶魔的脑袋,而不是让这个笨蛋矮人被推出几十米,脸摔得通红,坐在地上揉摔肿的屁股。他沉默的抬起头,无需多言,这个肮脏的魔族会被他狩猎,就像以往的无数次。


他飞快的跑起来,烈斩作为刀来说,伤害巨大。可在这庞大的体积和重量牺牲了精灵天生的敏捷之后他就只有正面迎战了——格瑞的身形快的看不清,原地留下几个残影,他谨慎的变换位置,在接近魔族后直接绕背,向他的头砍去,嘉德罗斯并不接招,在疾风袭来之时便灵敏的躲过去,他反手向格瑞的面门打去,直直对着那双眼,格瑞后仰翻身,稳住重心后将刀向前横扫一圈,刀锋破风而来,锐不可当——刀锋险险擦过嘉德罗斯脸颊,刀气在他侧脸划开一道深刻的伤痕,血液喷涌出来,是漆黑的墨色。它的主人毫不在意的擦了擦脸,然后咧嘴笑起来,露出一口森森白牙:


“你是在找死。”


恶魔斗篷下英俊的面容狰狞起来,他鎏金的瞳仁亮的骇人竖瞳里映照出面前冷漠的精灵,他看到那双紫色的眼眸里深藏的妒意,他现在是真的动了杀意。


他换拳为爪,指甲胜过最锋利的刀锋,他蕴含着惊人力量的手臂挥向精灵的颈部,那脆弱的脖颈只需要轻轻一扯就能把脑袋扯下来,然而精灵敏捷的用刀挡了下来,嘉德罗斯干脆攻势向下,在他的胸口留下几条划痕,不够深,他闪得太快。嘉德罗斯遗憾的想,然而在对面的鲜血溅了他一脸时他听到风声划过耳畔,自己的斗篷被刀切成了两半,帽子也被切掉大半,想来对方的目标也是自己的脑袋,他清楚斗篷对他的重要性,并不是随便什么都能帮他彻底挡住阳光,这件斗篷还是金机缘巧合下弄到的,用黑夜石放在高温炉子里熔化炼成液体状态,然后均匀的涂抹在密不透风的巨大蜘蛛织出的丝做出的布料,金若非是常年淬炼兵器力气大也弄不出这玩意儿,事实上也只有嘉德罗斯这样的奇葩才能穿着这件重的要命的斗篷来去自如。


而现在,它被毁了。


愤怒!极致的愤怒,珍视之物被毁去的,被冒犯的愤怒——“我绝不会放过你!我会在天亮之前把你碎尸万段!”


金太清楚自己的不自量力了,他打不过这两个煞神,甚至连有时候他们真正生起气自己都会胆战心惊起来,然后厚着脸皮小心翼翼死皮赖脸的哄,说实话他连接近战局都很困难,可他没办法了,他不想让他们打起来,他祈求他们和平相处或者哪怕是相安无事也行,不死不休简直就是最糟糕的结局,日夜的担心和噩梦在此刻发酵成现实,金哽咽着,他大喊着徒劳无用的“别打了,求求你们!别打了!”


他在能把骨头冻住的的寒天里做着明知没什么用的劝告哀求,然后又湮灭在呼啸的北风或者是被两个耳聋的家伙视作无物。


金跑起来,小羚羊一样的,他要去阻止他们!伤痕累累粉身碎骨怎么样都好,他要让他最重要的人活着。他飞身躲过飞来的夹杂着雪块的碎石,有的避不过,那就硬挨,他在接近两人前就被波及的伤害割的满脸血且遍体鳞伤,可他不敢也不能停下脚步,金生生跑到了风暴的中心,倔强的要命的,脆弱又固执的张开手臂想要拉住他们,他看不清他们的动作,只能冒着去死的危险来当这活肉盾。


两人收敛了一点,恼怒的让他快跑远些,金却固执的让他们停下来:只要现在停下,就算伤很重也有机会治好吧!金焦虑的想着把自己所剩无几的积蓄全部用掉或者卖了家具能不能够付医药费。


攻势渐缓。


在金几乎以为以自己的速度可以伸出手拉住他们的时候,精灵的刀风毫不留情袭向恶魔的面门,他反身一击,聚集燃烧的魔焰准备切下格瑞的手,金焦急的冲上去,然后是魔族焦虑万分的面孔和去强行避开的手臂和收起的魔焰,可金在格瑞焦虑又恐惧的声音里被贯穿了肩膀,疼痛真的能够让人窒息,在看到大片鲜血从自己身上喷出来的时候金甚至有些难以置信的恍惚。


他疼得快要昏过去,可他非常清楚,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


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死死按住伤口和喷薄的血液,忍着因为疼痛而颤抖的嗓音,缓缓抬起头来,虚弱的说:“可以不打吗?这对你们没有任何好处!”他努力挤出一个笑容“现在是圣诞不是吗……我们可以坐下来吃顿饭,围着火炉讲讲故事……”他艰难的说下去:“你们可以各自相安无事的生活下去的……”


然后精灵打断了他的话“金,我是猎魔人,而且我绝不会放过伤害你的人。”他的神情冷肃,金的血液将他搀扶的手都染红,格瑞叹了口气,从身上拿出带有麻醉效果的伤药给金敷上,然后用绷带和魔法简单的止血,他得快些解决这个麻烦然后去照顾金了,金的伤等不了太久“金,你先睡一会吧。”


他不由分说的阖上金的眼,在他手上涂抹的睡眠花粉作用下,矮人不甘心的睡去了,他的眉目还在不安的颤动着。


“老子本来想放过你的,杂碎——”魔族把牙咬的咯吱作响,他不能原谅伤害金的自己但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却更是让愤怒的烈焰在他的全身熊熊燃烧“现在我连全尸都不想给你留了——”


在高速碰撞中火光迸溅的,毁天灭地的打斗中,皑皑的雪地被硬生生砸出许多大坑,大雪纷飞着落下,然后被拳脚所裹挟的劲风毫不留情的吹飞,在这场不死不休的厮杀里,两个疯子杀红了眼,像是雄兽争夺唯一的珍贵之物,劈砍搏斗让他们的身上落了不少骇人的伤痕,喷薄的鲜血落在冰冷的雪地,战斗进入了狂暴化,精灵不顾自己被半只手臂捅穿的,破了个大洞的腹部,他用衣服随便扎了一下堵住洞,他抬头,天色漆黑而暗沉——可如果他的估计没有错的话,还有不到半个小时就要天亮了。


面前恶魔的斗篷早被烈斩撕碎,成为再也披不上的碎布,精灵露出一个极小的,得意的笑容,只要再过半个小时,只要再过半个小时,这个觊觎他宝藏的恶魔就会灰飞烟灭,成为阳光普照下最不起眼的一捧灰。


嘉德罗斯或许也发现了这点,他惊讶于这个本应该脆弱的种族能撑这么久,不过攻势愈发猛烈起来,几乎是伤敌一万自损八千的打发,他本来就是“愤怒”,在牺牲了大半理智,让愤怒的烈焰燃遍全身之后,他的攻势愈发狠戾起来,魔气在他的血管流动,覆盖他的皮肤,灼烧一切周围的东西。


格瑞的刀砍向嘉德罗斯的胸口,并在其上留下了深可见骨的伤痕,可他也被撕扯下皮肉,骨骼因为承受不了骇人的巨力而粉碎,他的左手垂下来,无力的耷拉在身侧,在体力损耗大半,伤痕累累的情况下,最后一击,好像就能决出胜负了——嘉德罗斯不顾被砍伤的大腿因奔跑而不断撕裂的伤口,他准备用锋利的指甲贯穿这个难缠家伙的胸膛,虽然他强大的不像个精灵,可被贯穿心脏,所有的生物都无可避免会迎来生命的终结。


我不会输的。精灵歇斯底里的想——金是我的!他紫色的眼眸亮的惊人,里面是彻骨的冷意,有丝丝缕缕的,摧枯拉朽的魔气从他身上溢出来,与不食人间烟火模样截然不同的,他的脸上,身上露出繁复精致的纹路,魔气取代了原本的剑气,他身上骇人的伤口以惊人的速度愈合,没有任何间隙的,他站起来挥动烈斩,眼里是不见底的深渊:“不会把金让给你的。”


他身上的魔气熟悉的要命,强大的,邪恶又堕落的力量,嘉德罗斯几乎是很快的反应了过来:“你不是精灵,不,你是精灵也是魔族,你是混血族!”他躲避着在力量狂涨后暴走的精灵,这家伙的力量虽然不及自己,但高出了普通魔族数倍。


他感受到有哪里不对劲,与生俱来的敏锐预感帮助他躲过无数次致命的袭击,他警惕起来,这个精灵绝对没有表面那么简单——周围的空气蒙上一层看不见的雾,像是被无形的手攥住了心脏,撕裂的痛苦贯穿了胸口直至灵魂,醍醐灌顶一样的,嘉德罗斯喊道:“你是‘嫉妒’!在魔界销声匿迹的家伙,半精灵的身份还真是方便。”他讽刺的笑起来,明明是地狱的君主之一,本应该和他们一样住在暗无天日的荒芜之地,却凭借血脉里大陆种族的那部分活在阳光普照的天堂,凭什么!


“愤怒”的天赋是力量速度的大幅度增强,“嫉妒”则是精神的控制和攻击,普通人可能痛的昏死过去了,可嘉德罗斯不一样,疼痛是疯狂最好的催化剂,他周身的魔焰化作燎原之火,极高温度下它竟然变成能够与太阳相媲美的璀金,燃烧成原的烈焰灼烧一切,在主人的意志下化作千万道疾光射向精灵——烈斩被挥舞烈烈生风,快得像一道碧绿的光,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档下所有的箭矢,然后他咳出一口血,在他的精力被这些伤害力极大的火鸟夺去时,嘉德罗斯闪身到他身后,乘他分神的短暂间隙狠狠挥出了一拳,这汇集了“愤怒”十成力量的拳头直接打碎了他的内脏,把他的内里毁的七七八八,格瑞喷出一口血,然后他看着天边的露出的一抹鱼肚白,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你输了,魔族。你会被光凌迟,直到变成一捧灰。”


“不,谁输了还不一定,金不是你的。”


嘉德罗斯笑起来,他的口腔里喉咙里全是血,阳光灼烧着他的身躯,一寸一寸,他的笑容不知道是欣慰,遗憾还是幸灾乐祸“你就再在太阳下苟延残喘几天吧,精灵。”


事实上如果格瑞选择了成为魔族,放弃精灵的身份,强大的自愈能力就能让他活下来,活在永夜,活在不可见光的阴暗角落,像所有藏匿在黑暗的魔族。


可他宁愿做金眼里风光月霁的精灵。


嘉德罗斯阖上眼,太阳灿烂的像金脸上天真无邪的笑容。他在清晨薄薄的璀金的阳光下化作金色的蝴蝶,然后湮灭了。


精灵沉默的抱起矮人,他身上的伤太重了,失血过多让他眼前有些发昏,黑暗在卷席他的视线,可他还是用残余的力量为金施展了一个中级治愈术,这是他剩下所有的力量了。他跌跌撞撞的往坍塌了一半的小屋走回去。对于昏过去的金,他只需要给个借口,那个魔族逃跑了,自己放了他,或者是他受伤之后被同伙带走了。


金会相信他,相信自己最好的朋友和亲人。


以后就是爱人了。


他用最后的力气把金小心翼翼放在床上,顾不得周围的碎石土块了,他随时会晕死过去:金即使是昏迷也睡得很不安稳,他喃喃着自己和那个魔族的名字,他呜咽着,声音颤抖不成调子。


金是我一个人的,过去,现在,还有以后——


精灵吐出一口血,栽倒在地上,彻底昏死过去。


金醒过来时看到的就是脸色惨白的格瑞,他的心像是从徘徊的悬崖跌落到谷底,他从床上跌下来,用发抖的手凑近这个至亲之人的鼻翼,他连触碰格瑞的勇气都没有,他害怕探到一片冰冷,他怕得要命。


然后他的手被一只冷的彻骨的手握住了,金缓缓抬头,他的视线因为眼眶里的水渍变得模糊不清,,但这并不妨碍他泪眼汪汪的喊一声“格瑞。”他的背后传来掌心的轻柔力量,一下又一下。


“我在,金,我在。”格瑞的声音轻得像一阵再微弱不过的风,随时可能消散“没事的,金,不要哭。”他拼命忍住喉咙里的咸腥,在他选择做精灵的那一刻,被震碎的内脏就昭告他活不久的事实,可他不能让金担心,这个笨蛋很容易哭,伤心又可怜的要命。


他只能选择欺骗。


格瑞揉乱金的头发,难得的笑了,浅淡又温和的:“金,别担心,我和那个魔族没有打起来,他扬言要下次找回场子,和手下回魔界了……”


“那你呢!你怎么成这样了!格瑞你还好吗呜呜呜,格瑞……你没事吧呜呜呜,不,不要吓我呜呜呜……”金在放下心后终于嚎啕大哭起来。


精灵咽下翻滚的血液,脸色苍白:“失血过多。”在确认经由魔法治疗金的伤的确好了以后,他松了口气,眼前发昏起来:“金,我先休息一下,昨天实在有些累……”


可是他被矮人一把揪住了:“不,不要睡!我们去医馆好吗?格瑞你不要睡……”金的眼泪不要钱的往下掉,他不能失去格瑞,他慌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金连拖带拽的拉起自己的朋友,格瑞会好的!他一定不会死的!


他落在一个冰凉的怀抱。


“我没事。”精灵安抚他,“我想喝你煮的粥,金,没必要这么慌张,我会治愈魔法。”他撩起衣服,只有一些看起来只在皮肉的伤口,比较深的一道已经处理过,结了痂。


金松了一口气,他慌忙的跑进被打斗波及毁了一半但还算能用的厨房,絮絮叨叨的自我安慰着煮起粥来,时不时瞟一眼睡着的格瑞。


如果真像格瑞说那样,就太好啦。心中有个声音告诉他不是这样的,可金不敢去想,他害怕的要命,于是一次又一次的告诉自己相信格瑞,他也只有这样——


相信他们两个都还活着,活得好好的。


格瑞的脸色慢慢红润起来,只是嗜睡,也不怎么练刀了,金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告诉他格瑞会走,就像现在这样:


精灵在阳光下站的笔直,清冷不化的雪那样,因为新的任务而开始一段新的旅行,他傻傻的看着自己的家人,自己最好的朋友朝他挥挥手,毫不留恋的迈开步伐离开了这个简陋又朴素的小木屋,就像他一百年以前一样。


金笑的像太阳一样,他碧蓝的眼弯弯的,笑眯眯的和格瑞告别,然后照例叮嘱着:“记得回来啊!我等你——格瑞——”


然后在那道身影消失无踪以后嚎啕大哭。


格瑞并没有走多远,他的体质远胜于常人,可他快要撑不住了,事实上他连入睡都很困难,金为他精心熬的粥他也没办法喝下。在昨天短暂的回光返照之后他意识到自己少得可怜的时间已经在进行最后的倒计时了——而现在,他连呼吸吐息都带着血腥的味道。他咳出一口血,用烈斩支撑着身体不让自己倒下。


格瑞太清楚金了,他的性格,一颦一笑,不时的恶作剧,眉梢眼底的情绪波动……


甚至于金在漫长无望的久等后会去哪里找他,这个固执的家伙会跑遍大陆的每一寸土地,接无数个亏本的单子,挨个求人找他,他会活得很辛苦,这个傻瓜会被很多人欺骗,会受很多欺负,而自己再也无能为力。


可他不能被找到,只有这样,他才能“活着”。


格瑞跌跌撞撞的来到一个隐蔽的山洞,事实上这里离木屋只有十公里不到,死神的镰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力量被一点点的抽离身体,可他还得走的更深一点,深到不会被人发现,死的默默无闻,不留一点痕迹。格瑞倒在一块巨石背后,他连站立这个简单的动作都做不到了,温度从他的身上流失,在与死亡距离如此近的时候,连疼痛都似乎渐渐远去,格瑞从身上摸出那枚蓝宝石的戒指,在昏暗环境和因为濒死而发黑的视线中,他连看清这枚被他摩挲过无数次的戒指都很困难了。


格瑞想起金柔软的笑容,那是他们小时候了,在灿烂的胜过太阳的金色向日葵花田里,金从层层叠叠的花盘中露出半张红扑扑的脸蛋:“格瑞格瑞,你喜欢我吗?”


“我爱你。”精灵吐出几不可闻的低语。


他的手垂下去。


小小的戒指在山洞里湮灭了最后一丝光芒。


金把嘉德罗斯带回来的大包袱硬生生一趟接一趟搬了回来,他黑着眼圈,埋头在赤炎燃烧的炉子,他想要忘记什么,于是忙的脚不沾地。


金举着手里的舞棍,炫目的金色与漆黑的墨色交汇缠绕,中和了璀璨的太阳和暗沉的黑夜的力量“哈哈哈这也太酷了吧,等嘉德罗斯回来我一定要跟他炫耀!”金喜滋滋的傻笑。


他爬上屋顶,企图看得更高一些,更远一些,他摇晃着小腿,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满心期待的想:


这两个笨蛋,什么时候回来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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